2007亚洲教育论坛暨欧亚教育合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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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洲教育论坛暨欧亚教育合作会议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于继海先生: 完善机制,官民并举,密切往来,和谐发展

完善机制,官民并举,密切往来,和谐发展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机制情况介绍
(2007年11月9日,西安)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出席欧亚教育合作会议,我感到很荣幸,非常感谢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的邀请。今天会议的议题是探讨创建欧亚教育合作与磋商机制。在此,我谨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的情况作一介绍,以期为创建更广泛的欧亚教育合作与磋商机制提供一些信息支持。

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14.8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该组织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

本着“上海精神”开展上海合作组织内的多边教育合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合作与磋商机制则是开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的重要制度设计和制度保障。

一、制定签署法律文件,奠定合作基础

2006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在上海签署。该协定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教育合作的重要法律基础,内容涉及到:促进成员国学生和科研教学工作者的交流,交换教育领域相关信息,推动成员国教育机构和组织间建立直接联系,开展学位学历证书互认工作,鼓励研究各成员国的语言和文化,举办关于教育多边合作的学术会议、座谈会等内容。

为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教育合作,自2006年1月起,成员国各方密切协作,积极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协定》的制定和签署工作。该协定签署后将进一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人员流动,符合各方利益。

二、建立和完善教育部长会议机制和教育专家工作组磋商制度,提供合作保障

2006年10月1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教育部长会议在北京成功举行,标志着教育领域多边合作机制的启动。上海组织成员国首次教育部长会议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一是建立了两年一次的部长会议机制,批准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设教育专家工作组,并制定了教育专家工作组工作条例。二是责成教育专家工作组继续就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相互承认学历证书和学制的协定草案开展工作。三是共同探讨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的具体措施。此外,六国教育部长还共同签署了首次教育部长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自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首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专家工作组会议以来,共召开了6次工作组会议,工作的主要方向是:

1.磋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协定》文本草案,并达成共识。

2.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提交教育合作年度报告。

3.出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信息专刊。

4.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年度实施计划。

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年度实施计划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的年度实施计划共涉及完善合作的法律基础和机制、教育服务、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具体活动等,而且有明确的工作分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

(2006年6月15日)

2007-2008年实施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和地点

负责单位

备注

 

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方法方面的保障

1

从以下几方面创建和充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信息基础;

-教育体系的法律基础

-教育体系的管理

-教育机构(组织)的管理和结构

-教育的财政和拨款

-教育的内容和质量

-技能的比较和教育证书的互认

-教育体系信息化

-远程教育技术

-教育机构(组织)中的德育工作

-保健技术

-教育全球化

2007-2008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2

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开展直接校际合作关系的高校名单

2007年

乌兹别克斯坦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3

对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机构(组织)中哈萨克语、吉尔吉斯语、汉语、俄语、塔吉克语、乌兹别克语的教学情况进行跟踪

2007-2008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4

提出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重点大学校长年度论坛的建议

2007年

哈萨克斯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二、教育服务以及完善其相互提供的机制

5

采取措施,促进科研工作者的交流(流动)

2007-2008年

哈萨克斯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6

就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人员交流(流动)计划草案提出建议

2007年

中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7

组织培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语言的专家

2007-2008年

中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8

制定互换成员国教育机构(组织)青年代表团,每年邀请各方不超过10人进行互访的建议

 

2007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9

协调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青年学生交流活动

2008年1-2月

中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0

在全俄“大洋”儿童中心举办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机构(组织)优秀学生的交流活动

2007年第三季度

海参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1

制定关于组织和举办多边教育合作现实问题学术研讨会的建议

长期

塔吉克斯坦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2

举办题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高等教育协调之路”的国际会议

2007年9月

莫斯科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3

举办完善高等教育项目专家培养问题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高校代表会议

2007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互认保障

14

召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协定草案制定问题专家会议

2007年3、5、10月

莫斯科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5

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协定草案

2007-2008年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五、组织活动

16

召开专家会议,准备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提交的教育合作年度报告以及下一次教育部长会议的有关材料

2007年10-11

北京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7

举办题为“教育无国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周活动

2008年秋季

莫斯科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8

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俄语教师论坛

2007年

比什凯克

俄联邦教科部

吉尔吉斯-俄罗斯斯拉夫大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19

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的汉语教学提供师资和教材方面的帮助,组织和举办“汉语桥”比赛,邀请获奖者来华学习,培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汉语教师,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汉语教学研讨会

2007-2008年

中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20

举办第一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重点大学校长论坛

2008年春季

阿斯塔纳

哈萨克斯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21

举办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重点大学校长论坛

2009年春季

莫斯科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22

成立联合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合作信息专刊

2007年4-5月

俄联邦教科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教育部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中方将于2008年寒假期间在海南举办首届成员国青年学生交流营活动。成员国共有60名大、中学生参加。

中方还设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在现有双边协议之外,每年向每个国家提供20个奖学金名额。中方还建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国相互促进本组织成员国汉语学习和中国的俄语、哈萨克语、吉尔吉斯语、乌兹别克语学习。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创建欧亚教育合作与磋商机制,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倡议。密切欧亚人民的联系,巩固欧亚人民的友谊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在促进欧亚各国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的进程中,欧亚各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综合性、先导性功能。切实做好欧亚各国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需要各国人民的广泛参与,政府要发挥导向作用,大量的工作需要民间机构密切参与及配合。在这方面,希望亚洲教育论坛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官民并举,共同谱写欧亚教育合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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