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瑞:
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感谢大会给我这个机会,与大家讨论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的管理问题。我发言的题目是,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城市管理,为什么要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因为一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西方有些人会产生误解,以为社会主义就是传统僵化的那种社会,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是一个很人性化的社会。大家都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坚持着一个总的方向,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再次重申着这一方向,并进一步归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具体的道路,这些从总的方面给我们中国的城市管理指出了方向。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指的就是一种公民以多种方式实现对社会资源的社会性占有,在社会化生产条件下完成生产过程,最后导致产品在社会上进行公平分配的社会状态,它的本质就是邓小平同志讲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它要求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要有经济上的参与,也就是经济性民主,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公民群众的经济上的平等,其他方面的平等是靠不住的。西方也有很多学者早就指出了这一点,他们强调公民上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只有经济社会权利上的平等才是实质上的平等。它表现城市管理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一种重视公民和为公民的一种社会,它既要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又落实到公民的主体权利上来。当然由于我们国家处在,并且还要长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由于我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生产,必须借鉴先进国家生产上的有效方式、方法,乃至生产力的结构形式,但是我们最终的价值目标和所要实现的社会目标是十分明确的。另外一方面,我们又是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在这种转型条件下,我们国家的城市管理有自己的特点,我们的社会转型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在生产方式上我们由农业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工业的生产方式;由传统工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现代的工业生产方式。
第二,在管理的主体上我们由政府管理为特征转变为市场在资源配制上起基础性作用。
第三,在管理方式和方法上用革命年代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转到和平年代的以协商、融合为特征的管理方式。这三大转变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转变中,在城市中由于改变的传统的生产结构,由大量的弱势群体产生出来,下岗职工增加,加重了城市管理的压力,而农村土地的工业开发又产生了大量的进城农民工。要促进社会全面、科学、和谐的发展,就必须在城市管理中解决好这些问题。也就是说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照,给予必要的补偿,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各种救济、扶助制度,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而不能让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独自承担社会生产转变的成本。我们要发展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做为根本,它包括两个方面,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就要求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靠人民就要求人民群众有广泛地、真实地、深刻地参与,为此我们在城市管理上既要着力解决观念上、认识上依靠人民群众的问题,更要解决体制上保证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各种的制度,向问政于民的制度,向老百姓问我们应该做什么工作,怎么做这种制度,还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用权利约束权利的制度,用程序约束权利的制度,用机构约束权利的制度,以及决策失误的检查制度,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失误后对公民的补救制度等等。总之,我们在城市管理中要通过依靠群众,围绕群众,发动群众,要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城市管理,我的语言结束,请大家批评,谢谢大家! |